澳门结核病控制交流考察报告
时间:2013-06-26
考察团一行在澳期间与澳门卫生局、胸肺病暨防痨协会进行了座谈,先后参观了澳门地区结核病防治中心、公共卫生化验所、筷子基卫生中心等多家公共卫生机构,并与相关工作人员和患者进行了深入交流。
通过交流,考察团了解了澳门结核病防治的相关法规、结核病防治中心的组织结构和医生、护士、预防小组的职责分工,以及社会工作者在结核病防治服务体系中的工作内容和发挥的作用,同时了解了澳门地区结核病疫情变化、患者发现和登记报告、患者追踪和方式、DOT及其质量控制等常规工作的开展情况;在公共卫生化验所和筷子基卫生中心,通过工作人员的介绍,考察团也详细了解了结核病患者的诊断、申报、治疗和追踪管理的整体流程。
澳门地区先进的结核病防治体系给考察团留下了深刻的印象,虽然由于实际情况的差异,很多经验并不一定适合在全国范围内推广发展,但仍然有很多方面值得我们借鉴和学习:
1.强有力的政府投入与支持,完善的法律和监管体系是保证结核病防治工作开展的基础。全民免费的基本医疗保障体系和完备的社会救助制度有利于患者的诊疗依从性;结核病防治从业人员全部为公务员编制,保障了从业人员的工作热情和投入度;《传染病防治法》和医护分工、互助监督的分工体系则从法律和制度方面保证了患者以及医护人员的诊疗行为。
2.社区工作者的介入有效弥补了结核病防治工作中单纯依靠诊疗行为进行患者管理的不足。卫生局设有专门的社区工作处,结核病防治中心、综合医院等都拥有专职的社区工作人员,专门负责结核病患者的社会救助,对解决结核病患者食宿、营养等非医疗问题、提高诊疗依从性有显著的效果。
3.多部门共同参与和良好的医防合作是确保疫情监测和患者追踪和转诊的保证。澳门地区的结核病防治工作实行多重申报制度,综合医院、结核病防治中心、公共卫生化验所等卫生机构均需对发现的结核病疫情进行申报,最终由结核病防治中心统一进行个案申报,特别是公共卫生化验所的疫情申报可以有效地减少乃至避免漏报情况的出现。社区卫生中心对患者进行严格的DOT管理,与出入境事务厅、治安警察局、社会保障基金以及患者所在公司的人力资源部门的信息共享从侧面保证了对结核病患者的规范治疗。
通过考察,国家疾控中心和各省市专家还与澳门地区结核病防治机构建立起了畅通的沟通渠道,分享了结核病实验室检测技术的经验,,同时也对今后开展更多的双向交流达成了共识。
本次考察得到了澳门地区卫生局、结核病防治中心、胸肺病暨防痨协会的大力支持,并对梅建医生的协调帮助表示特别感谢!



(结控中心统计监测部 李涛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