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首页>合作项目>项目介绍

结核病合作项目介绍


时间:2012-08-14



中国全球基金结核病项目

一、背景

2002年至今,我国共成功申请到第一轮、第四轮、第五轮、第七轮、第八轮、第九轮及第一轮和第四轮滚动期全球基金结核病项目,项目已覆盖了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20096月,为了进一步加强和扩展耐多药肺结核的规划管理工作和加强卫生系统的能力建设,我国向全球基金申请了第九轮全球基金结核病项目。同年11月和12月,我国申请的第九轮和第四轮滚动项目先后获得了全球基金理事会的批准。截至20106月,累计接收项目资金1.7亿美元。全球基金结核病项目作为国家结核病防治规划的有力补充,在支持国家规划的实施上起到了重要作用。

随着全球基金由单个疾病防控到与加强卫生体制紧密结合从疾病防控项目到国家规划的过渡以及全球基金新的拨款架构(即一个疾病、一个中央执行机构、单一资金拨付)的转变,为了有效地整合资源和加强项目管理,我国决定利用第四轮中国全球基金结核病项目滚动申请的机会整合正在执行的所有五个轮次的中国全球基金结核病项目。经过与全球基金的谈判和协商,自201071日起,新申请的第四轮滚动项目和第九轮项目经过进一步整合成为中国全球基金结核病项目(整合项目)。该项目是全球基金迄今为止覆盖范围最广,经费额度最大的一个项目。

中国全球基金结核病项目(整合项目)实施至20115月,在国际经济形势和全球基金的变动下,应全球基金秘书处要求,中国全球基金结核病项目进行结构调整:分阶段结束现代结核病控制策略领域、司法行政(戒毒)系统结核病防治领域、流动人口、结核菌/艾滋病病毒双重感染和定点医院领域的结核病防治项目;消减项目一期经费和不再申请项目二期。调整后的中国全球基金结核病项目重点是耐多药结核病防治,司法行政(监狱)系统领域结核病防治和卫生系统加强项目。

二、目的

通过提供高质量的结核病防治服务和控制耐多药肺结核,降低中国结核病的发病率和死亡率。

三、目标

(一)  加强现代结核病控制策略和关注脆弱人群以提高结核病卫生服务的可及性;

(二)  引入并扩展耐多药肺结核防治加强模式;

(三)  加强支持系统确保提供高质量的结核病卫生服务;

(四)  加强监控与评价及项目管理,提高项目执行的绩效;

(五)  提高中国生产的抗结核病、艾滋病和疟疾药品的质量,提高相关药品的可获得性,以改善患者的疗效。

四、覆盖领域及范围

中国全球基金结核病项目涵盖现代结核病控制策略、定点医院、流动人口、结核菌/艾滋病病毒双重感染、耐多药和司法行政系统结核病防治以及卫生系统加强等7个工作领域。

项目覆盖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每个领域根据项目工作的特点,覆盖范围不尽相同(表1)。

(一)现代结核病控制策略领域

现代结核病控制策略领域覆盖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所有地区。全球基金仅为除山东、浙江、江苏、北京、天津、上海、广东之外的中、西部24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268个地(市)的所有2,230个县(区)提供经费支持。

(二)定点医院结核病防治领域

定点医院结核病防治领域覆盖福建、甘肃、广西、贵州、黑龙江、湖南、江西、内蒙古、宁夏、山东、山西、陕西、四川、云南、浙江、重庆等16个省(自治区、直辖市);项目覆盖55个地(市)的80个县(区)。

(三)流动人口结核病防治领域

流动人口结核病防治领域覆盖除青海、宁夏和吉林之外其余28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75个地(市)的198个县(区)。

(四)结核菌/艾滋病病毒双重感染防治领域

结核菌/艾滋病病毒双重感染防治领域覆盖安徽、广东、广西、贵州、海南、河北、河南、湖北、湖南、江西、山东、山西、陕西、四川、新疆、云南等16个省(自治区)的68个地(市)的134个县(区)。

(五)耐多药肺结核防治领域

耐多药肺结核防治领域201071日起覆盖福建、广东、河北、河南、黑龙江、湖北、湖南、江苏、内蒙古、山东、四川和浙江12个省(自治区)的41个地(市);201211新启动上述12省(自治区)中的江苏、河北、四川、福建、湖南5个省的8个地(市),以及安徽、宁夏、甘肃、广西、青海、山西、陕西、江西、辽宁、新疆、吉林、云南12个省的18个地(市),累计覆盖24个省(自治区)的67个地(市)。

(六)司法行政系统结核病防治领域

监狱领域覆盖北京、上海、江苏和山东4个省(直辖市)的80所监狱;戒毒领域覆盖辽宁、上海、浙江、山东、广东、北京、湖北和湖南等8个省(直辖市)的80所戒毒所。

(七)卫生系统加强领域

卫生系统加强领域覆盖国家药典委员会,中央和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地(市)级药品检验机构(药品检验所),中央和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药品检查机构(药品认证管理中心),全国抗肺结核、艾滋病或疟疾药品和原料药的生产企业。

中国全球基金结核病项目各领域覆盖情况

领域

覆盖范围

现代结核病控制策略

31个省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所有地区;全球基金重点支持中西部24个省的268个地(市)的所有2,230个县(区)

定点医院

16个省,覆盖55个地(市)的80个县(区)

流动人口

覆盖29个省75个地(市)的198个县(区)

结核菌/艾滋病病毒双重感染

16个省,68个地(市)的134个县(区)

耐多药

项目启动时覆盖12个省41个地(市),2012年初扩展到24个省的67个地(市)

司法行政系统

监狱领域覆盖4个省的80所监狱,劳教戒毒领域覆盖8个省的80所戒毒所

卫生系统加强

中央和31个省和地(市)级药品检验机构,中央和31个省的药品检查机构,全国抗肺结核、艾滋病或疟疾药品和原料药的生产企业

五、实施周期

项目实施周期为三年,自2010712013630

现代结核病控制策略领域实施周期为:2010712011630,司法行政(戒毒)系统结核病防治项目实施周期为:2010712011930;定点医院、流动人口和结核菌/艾滋病病毒双重感染领域项目实施周期为:2010712012630;耐多药领域、司法行政(监狱)系统结核病防治和卫生系统加强领域项目实施周期为:2010712013630

六、主要内容

(一)加强现代结核病控制策略和关注脆弱人群以提高结核病卫生服务的可及性

1、提升现代结核病控制策略实施质量

1)在保持对新涂阳肺结核患者发现率的前提下,规范并提高涂阴肺结核的诊疗工作;

2)通过为医务人员提供督导管理费、对中断治疗患者的追踪费和进一步扩展对患者提供心理支持等措施,确保各类活动性肺结核患者的治疗成功。

2、开展定点医院结核病防治试点工作

1)由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一家医疗机构作为结核病定点医院负责肺结核患者的诊断和治疗工作;

2)进一步强化结防机构的监测、健康促进和对肺结核患者的督导管理职能;

3)为患者提供的免费服务包括:诊断前的痰涂片和胸部X线检查,治疗前的肝功能检查,治疗过程中的随访痰涂片检查、一次肝功能检查和疗程结束时的胸部X线检查,一线抗结核药品以及心理支持等。

3、提高流动人口结核病防治工作

1)项目地区的流动人口结核病患者享受与当地户籍人口同样的免费政策;

2)延长项目地区结核病防治机构的门诊服务时间,方便流动人口更好地接受结核病诊疗服务;

3)为流动人口肺结核患者提供心理支持、交通和营养补助以增加其治疗依从性。

4、加强结核菌/艾滋病病毒双重感染防治工作

1)探讨液体培养在早期诊断中应用的可行性,最大限度地发现和治疗结核菌/艾滋病病毒双重感染患者;

2)加强对结核菌/艾滋病病毒双重感染患者治疗和不良反应处理的投入,以延长结核菌/艾滋病病毒患者生命,提高生活质量。

5、开展司法系统结核病防治试点工作

1)建立卫生系统与司法行政系统合作开展针对羁押人群的结核病防治工作机制;

2)为司法行政系统配备移动X线车用于为新入监人员和在押人员定期提供结核病检查服务;

3)为所有肺结核患者在治疗前、强化期结束时各进行一次肝功能检查和心理支持。

(二)引入并扩展耐多药肺结核防治加强模式

1、为所有涂阳肺结核患者提供耐多药检测服务,常规监测项目地区的耐药情况;

2、不间断的二线抗结核药品供应,以确保耐多药肺结核患者得到有效治疗;

3、为耐多药肺结核患者提供住院治疗及交通、营养补助和心理支持;

4、对项目地区的艾滋病病毒阳性的涂阴肺结核患者提供痰培养,并对培养阳性的患者提供耐多药检测服务;

5、逐步引入新诊断技术,加快耐多药患者的诊断速度;

6、为各项目点配备菌株运输车;

7、建立耐多药肺结核诊疗管理示范区,承担省级示范实验室和地市级的示范诊疗点的工作。

(三)加强支持系统确保提供高质量的结核病卫生服务

1、加强人力资源能力建设

1)为中央级和省级聘用业务人员和项目管理人员;

2)为定点医院、流动人口、结核菌/艾滋病病毒双重感染和耐多药肺结核防治等领域的项目点聘用业务人员,以缓解其人力资源不足的现象;

3)通过开展有针对性的培训活动,以提高各级人员的工作能力;

4)继续为各省及部分地(市)的结核病防治骨干人员提供系统的高级培训,以进一步加强各地的结核病防治工作水平。

2、加强倡导、沟通与社会动员工作

1)更新和进一步开发针对不同人群的健康促进工具箱,为公众、流动人口、肺结核患者、结核菌/艾滋病病毒双重感染者、耐多药肺结核患者、羁押人群等人群提供健康宣传和教育;

2)积极开展与相关部门间的合作,培育更多的民间组织/社会团体参与结核病防治工作。

3、加强结核病实验室能力建设

1)将实施定点医院结核病防治试点地区的实验室纳入目前的对痰涂片检查的室间质量保证系统;

2)在开展耐多药肺结核防治的地区开展常规的培养、药敏试验和快速诊断方法的室间质量保证

4、加强感染控制工作

制定并实施耐多药肺结核防治地区、结核菌/艾滋病病毒双重感染防治地区和监狱劳教系统的感染控制计划。

5、开展实施性研究

1)确定当前开展实施性研究的优先领域;

2)通过开展各项研究,为国家的结核病防治工作提供科学依据,进一步提高国家级开展实施性研究的能力。

(四)加强监控与评价及项目管理,提高项目执行的绩效

1、逐步利用更新后的结核病管理信息系统常规性地开展包括流动人口、结核菌/艾滋病病毒双重感染和耐多药肺结核患者的监测;

2、各级定期开展常规的督导和专项督导;

3、定期开展项目的总结和评估工作。

(五)加强中国的抗结核病、艾滋病和疟疾药品生产系统的能力建设

1、保证药品质量管理规范检查体系和监管要求与世界卫生组织或同等国际质量管理规范标准保持一致;

2、加强国际标准的实施,并在挑选的抗艾滋病、肺结核和疟疾药物生产企业中检验实施效果;

3、通过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药品/化学部门参与世界卫生组织预认证项目,加强逆转录病毒、肺结核和疟疾药物的质量控制;

4、通过提高全国质量检验实验室质量管理体系,制定可靠的实验室工作程序;

5、通过对国际认可的药典专论中所载的质量指标和检验方法的可应用性加以验证,同时将最新的标准应用于中国药典,并向国际药典建议必要的修改,以提高所选艾滋病、肺结核和疟疾药品的质量标准。


中国全球基金结核病项目内容


七、经费预算

中国全球基金结核病项目已批准的预算为3.06亿美元。其中,全球基金支持的上限为2.07亿美元(占总预算的67.5%),中央政府配套资金7,135万美元(占总预算的23.3%),各级地方政府配套2,825万美元(占总预算的9.2%)。

在项目的经费预算中,耐多药肺结核防治领域所占的比例最高,占总经费的40.6%,其次为现代结核病控制策略领域,占总经费的30.5%,其他领域所占经费的比例均小于10%。而在全球基金已经拨付的经费中,以耐多药肺结核防治领域的经费占总经费的比例最高,占56.9%。(表2,图2

中国全球基金结核病项目经费预算(万美元)

领域

全球基金

政府配套

合计

经费

比例

(%)

经费

比例

(%)

经费

比例

(%)

中央

政府

地方

政府

小计

项目管理

1921

9.3

15

153

168

1.7

2089

6.8

现代结核病控制策略

1303

6.3

6947

1091

8038

80.7

9341

30.5

定点医院

371

1.8

0

78

78

0.8

449

1.5

流动人口

1723

8.3

31

530

561

5.6

2284

7.5

结核菌/艾滋病病毒双重感染

702

3.4

45

250

295

3

997

3.3

耐多药肺结核

11766

56.9

87

609

696

7

12462

40.6

司法行政系统

706

3.4

10

114

124

1.2

830

2.7

卫生系统加强

2177

10.5

0

0

0

0

2177

7.1

合计

20669

100

7135

2825

9960

100

30629

100

 

各领域经费预算中不同来源提供资金的

数量及其构成

中国全球基金结核病项目是全国结核病防治规划的有益补充。项目经费中除卫生系统加强领域之外,其他六个领域的项目总经费为2.85亿美元,经费支付类别主要为肺结核患者提供相关的诊断、治疗和关怀费用,占66.1%,项目提供的人力资源费用占6.5%(图3)。

 

3 项目不同来源结核病防治领域经费支付类别构成

八、组织架构与管理机制

(一)经费资助方

全球基金是项目的经费资助方,负责批准各个申请项目,秘书处负责对项目的日常管理。其聘用的地区基金代理负责监督、核实和报告全球基金项目在国家的执行情况。

(二)领导协调机构

1、中国全球抗击艾滋病、结核病和疟疾基金项目国家协调委员会

中国全球基金项目国家协调委员会(简称“国家协调委员会”)由来自政府部门,非政府部门,中国艾滋病、结核病和疟疾患者或感染者代表,私有/公有企业的代表和国际组织等22名成员组成,是根据全球基金的有关要求,为审议、批准和协调申请全球基金项目,监督和指导经全球基金批准在中国境内实施的项目而建立的协调机制。其下设的结核病工作组负责为项目的申请、计划和执行提供技术支持,并在国家协调委员会的授权下,履行国家协调委员会对项目的监督和指导职能。

2、卫生行政部门

卫生部负责为项目的执行提供政策支持,审定项目工作计划和经费预算,对项目的实施进展进行监督和评估,协调与全球基金项目有关的其他机构和单位。

其他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为当地项目的执行提供政策支持,负责落实配套经费,参与项目的指导、监控与评估活动,协调下级卫生行政部门及其他相关政府部门对项目的支持与积极参与。

(三)项目执行机构

1、中央执行机构

中国全球基金项目中央执行机构由中国全球基金项目国家协调委员会认定,负责全球基金批准项目的计划制定和组织实施,定期向国家协调委员会汇报项目的执行情况,并接受国家协调委员会的监督。中国疾控中心是项目的中央执行机构,负责项目的组织实施。中央执行机构下设的办公室、财务部、采购部、审计部、人事部、监督与评估部等职能部门,以及结核病、艾滋病和疟疾三个国家级项目办公室,具体负责各病种项目的组织、实施与管理。

中国全球基金结核病项目办公室设在中国疾控中心结核病预防控制中心。设项目办公室主任,主管、副主管,监督与评估官员,财务官员,项目执行官员、项目助理等。

2、二级项目执行机构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或独立的结防机构是现代结核病控制策略、定点医院、流动人口、结核菌/艾滋病病毒双重感染、耐多药肺结核防治等领域的二级项目执行机构。司法部监狱管理局和戒毒管理局是司法行政系统结核病防治领域的二级项目执行机构中国医药国际交流中心是卫生系统加强领域的二级项目执行机构职责是在中央执行机构的领导下,组织、实施和管理当地的项目。

3、三级项目执行机构

各项目所在的地(市)和县(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执行项目的各监狱、戒毒所,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认证管理中心、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国家药典委员会和世界卫生组织驻华代表处为项目的三级项目执行机构。其职责是在二级项目执行机构的领导和管理下负责相关领域项目的具体执行。

中国全球基金结核病项目组织机构


中国卫生部-盖茨基金会结核病防治项目

一、背景

我国是全球22个结核病高负担国家之一,结核病患者数为全球第二位。虽然我国执行现代结核病控制策略在结核病控制方面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但现代结核病控制策略本身也存在一定的局限性,例如痰涂片诊断敏感性较低、一线抗结核药物患者服药量较大,服药依从性难以保证,在部分边远地区和人群实施直接面试下的督导服药存在困难等。同时,耐多药肺结核、流动人口及结核菌和艾滋病病毒双重感染等挑战的出现,更加大了结核病防治的难度。

面对新的挑战,全球结核病控制正面临重大变革,新工具的开发和新科技的应用,为结核病控制的创新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机遇。例如应用新诊断技术更快速准确地诊断肺结核患者、应用手机和电子药盒以及无线观察治疗技术加强社区结核病患者的管理、应用高质量的固定剂量复合剂抗结核药品替代散装药以及采取创新的卫生服务提供方式控制耐多药肺结核等。

为加速中国应用新科技和创新服务方式加强结核病控制,并为世界结核病控制建立新模式作出贡献,200941,卫生部陈竺部长与盖茨基金会联席主席比尔盖茨签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与美国比尔及梅琳达盖茨基金会关于结核病防治合作的谅解备忘录》,启动了中国卫生部-盖茨基金会结核病防治项目(以下简称项目)。

二、目的

验证应用创新的工具及卫生服务提供方式加强结核病控制的新模式,为我国结核病防治规划服务,项目的成功经验将向全球推广和应用。

三、目标

(一)开发、验证和评估应用创新的工具及卫生服务提供方式来加强结核病控制的新模式:

1. 开发、验证和评估应用结核病新诊断工具,建立国家结核病新诊断工具的验证、评估和推广平台;

2. 开发、验证和评估手机技术、电子药盒新技术和无线观察治疗技术(WOT)在改善社区结核病患者管理方面的潜力;

3. 开发、建立和提供有质量保障的一线抗结核药物固定剂量复合制剂FDC和二线抗结核药物的系统;

4. 开发、建立和评估医院与疾控系统合作,与国家医疗保险系统相结合,管理药物敏感和耐药肺结核患者的模式。

(二)整合已验证有效的创新的工具及卫生服务提供方式成为结核病预防控制综合模式并进行试点;

(三)评估项目的可行性、有效性和可推广性,并提出政策建议。

四、实施周期

项目实施周期为五年,分两期执行。

项目一期为开发阶段,自20094120121231

项目二期为示范阶段,自20121120141231

五、主要内容

(一)项目一期主要内容

针对我国结核病防治领域中急需解决的问题,通过开展多个小范围的独立试点评估,在以下方面进行了探索:

1. 研究结核病新诊断工具的可行性

通过与传统检测方法对照,验证和评估以下新诊断工具的有效性、准确性和可行性,探索建立适合我国国情的新诊断工具/技术的验证评估和推广应用的机制和平台。

1)发光二极管荧光显微镜;

2)环介导等温扩增技术;

3)利福平耐药实时荧光定量聚合酶链反应检测技术;

4)用于快速诊断耐多药肺结核的线性探针技术和基因芯片技术;

2. 新技术在结核病患者管理方面应用的研究

通过开展社区试验开发和验证手机技术和电子药盒技术在患者社区管理方面的有效性和可行性,评估手机技术和电子药盒对提高患者治疗依从性的作用,探索用于肺结核患者治疗管理的创新性方法。

3. 建立FDC药品质量保证和供应管理系统

通过提高FDC的药典质量标准,生产过程质量控制标准,以及临床应用观察,建立FDC采购、供应和管理制度,以保障肺结核患者能够不间断地获得高质量的FDC。为我国大规模推广应用有质量保证的FDC提供实验室和临床方面的证据资料。

4. 医院与疾控系统合作治疗管理耐多药肺结核的模式研究

采用快速耐药检测技术缩短耐多药肺结核诊断时间,开发耐多药肺结核患者医疗服务包,探索建立耐多药肺结核患者诊治费由医疗保险经费、项目经费及个人按合适的比例共同支付的筹资和支付机制。通过医院与疾控系统合作,建立起医疗机构与疾控系统合作管理耐多药肺结核患者的模式。探索我国耐多药肺结核患者诊疗管理的新模式,进一步为我国医疗改革政策探索新思路。

(二)项目二期主要内容

把在项目一期中已验证有效性和可行性的新工具和卫生服务提供方式整合成为结核病预防控制综合模式进行试点,同时继续开展新技术的探索。其主要内容为:

1.      新技术验证评估

(1)    验证和评估新的诊断工具

应用项目一期已建立起来的新诊断技术筛选和验证平台,对涂阴肺结核、耐多药和广泛耐药肺结核的检测技术进行验证和评估,以验证其有效性和可行性。

(2)    评估新的患者管理依从性技术

应用美国Proteus公司研发的能记录患者服药状况的无线电子技术(wireless observed treatmentWOT),试点其与社区管理体系相结合加强肺结核患者服药依从性方面的应用潜力。

3FDC和二线抗结核药物质量提高

在项目一期的基础上,开展FDC国家标准的推广和示范工作,最终建立起高质量的FDC常规监管系统。

同时开展硫酸丁胺卡那霉素(硫酸阿米卡星)和硫酸卷曲霉素两种注射用二线抗结核病药品的质量标准研究,提出质量控制和GMP执行情况的改进方案,使两种药品的质量得到提高。

2.      结核病预防控制综合模式试点

将项目一期已验证有效的创新工具和卫生服务提供方式进行整合,形成结核病预防控制综合模式开展试点实施。该模式主要涵盖以下领域的内容:应用结核病新诊断工具;实施医院与疾控系统合作管理结核病尤其是耐多药结核病的新模式;应用改善社区结核病患者治疗管理的新技术;不间断供应有质量保证的一线固定剂量复合剂(FDC)和二线抗结核药物;结核病患者诊疗和公共卫生服务筹资等。

3.      项目评估

对项目二期的工作进行全面的效果评估和可持续发展评估,为国家结核病防治规划和国际社会提供结核病防治的经验。

六、覆盖范围

(一)项目一期

1.新诊断工具

覆盖6省(自治区、直辖市)的4个地(市)级实验室和12个县(区)级实验室。

2.患者管理

覆盖4省(直辖市)的9个地(市)的36个县(区)级疾控局/结防所。

3.一线抗结核药物固定剂量复合制剂质量控制和供应管理

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包括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场稽查局、国家药典委员会、国家药品认证管理中心共3家执行单位)和中国疾控中心结核病预防控制作为国家级实施机构。筛选了4个一线抗结核药物固定剂量复合制剂合作厂家,在7省的13个地(市)的37个县(区)开展一线抗结核药物固定剂量复合制剂试点工作。

4.医防合作

医防合作子项目覆盖4省(自治区、直辖市)的4个地(市)。项目一期各研究领域覆盖情况详见表3

3中盖结核病项目一期各领域覆盖情况

领域

覆盖范围

新诊断工具

发光二极管显微镜

内蒙古自治区、江苏省、湖南省的6个县区

环介导等温扩增技术/利福平耐药实时荧光定量检测技术

环介导等温扩增技术:黑龙江省的2个县区;

利福平耐药实时荧光定量检测技术:河南省、湖南省的4个县区

线性探针技术和基因芯片技术

内蒙古自治区、重庆市、河南省、江苏省的4个地市

患者管理

黑龙江省、江苏省、湖南省、重庆市的9个地市的36个县区

一线抗结核药物固定剂量复合制剂质量控制和供应管理

质量保证部分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场稽查局

国家药典委员会

国家药品认证管理中心

生产合作厂家

沈阳红旗制药有限公司、华北制药康欣有限公司、无华裕(无锡)制药有限公司、浙江南洋药业有限公司4个药品生产厂家

试点地区

甘肃省、内蒙古自治区、宁夏回族自治区、青海省、山东省、四川省、河北省的13个地市的37个县区

医防合作

内蒙古自治区、重庆市、河南省、江苏省的4地市

(二)  项目二期

1.      新技术验证评估

1)新诊断技术验证评估:在3个省的6个市级实验室和3个县级实验室开展;

2)无线观察治疗技术(WOT)试点研究:在1个省的2个地市和4个县区开展。

2.      结核病预防控制综合模式试点

结核病预防控制综合模式将在江苏省镇江市、湖北省宜昌市、陕西省西安市及所辖全部县区实施;同时在宁夏回族自治区的吴忠市盐池县、中卫市海原县试点实施与医疗卫生改革相结合的结核病预防控制模式。项目二期各研究领域覆盖情况详见表4

4中盖结核病项目二期各领域覆盖情况

领域

覆盖范围

新技术验证评估

新诊断技术验证评估

3个省的6个市级实验室和3个县级实验室

无线观察治疗技术(WOT)试点研究

1个省的2个地市4个县区

药品质量控制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场稽查局

国家药典委员会

国家药品认证管理中心

结核病预防控制模式试点

结核病预防控制综合模式

江苏省镇江市、湖北省宜昌市、陕西省西安市及其所辖的29县区

宁夏回族自治区项目

宁夏回族自治区第四医院、吴忠市盐池县和中卫市海原县2个县

 

七、经费预算

项目的总预算为3318万美元,一期项目经费为993万美元,各研究领域的经费预算分配情况详见图1

5中盖结核病项目(一期)经费预算构成

 

二期项目经费为2325万美元,各研究领域的经费预算分配情况详见图2

 

6 中盖结核病项目(二期)经费预算构成

 

八、组织构架与管理机制

为加强项目的监督与管理工作,项目成立了国家管理委员会,由国家卫生部相关司局(国际合作司、疾病预防控制局和医政司)、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国际合作司、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盖茨基金会北京代表处组成。受卫生部委托,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组建了国家级项目办公室,负责管理和实施项目活动。项目组织机构见图3

(一)国家管理委员会

1. 召开管委会年度工作会议,审核批准项目工作计划和预算、进展报告等。国家项目办公室受国家管理委员会的委托,负责组织召集管理委员会例会、传达管理委员会的决定。

2. 根据项目进展需要,国家项目办公室提请国家管理委员会对项目地区进行督导、评估。

(二)国家项目办公室

1. 组织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年度预算和实施方案,报国家管理委员会批准后,下发实施机构和省级项目办执行。

2. 向盖茨基金会北京代表处提交年度项目进展报告和财务报表,申请项目年度经费。为实施机构和省级项目办拨付项目活动经费。

3. 按照项目监控和评估计划组织对省级项目办和项目实施机构进行督导、评估。

为保证项目技术方案的科学性和可行性,国家项目办公室组建项目咨询专家组。咨询专家组将得到盖茨基金会选聘的国际专家的支持。主要职责如下:

1)为国家项目办提供技术支持;

2)协助论证、审核项目的实施计划及技术规范等;

3)协助制定项目的评估计划,定期评估项目的有效性及可行性。

(三)国家级实施机构

1. 成立技术专家组,按照实施计划组织开展各项工作,接受项目办的督导;

2. 参加月度例会、季度分析会和项目年会,定期汇报工作报表、经费使用情况和经费预算;沟通项目进展情况;

3. 按照项目监控和评估计划对项目地区进行督导、评估。

(四)省项目办、地市项目实施机构、县区项目实施机构

1. 逐级对上一级项目办(实施机构)负责,履行各自职责。

2. 按要求向国家项目办公室/国家级实施机构上报工作报表、经费使用情况等。

3. 项目实施地区接受国家级实施机构和国家级项目办的督导、评估。


7 中盖结核病项目组织机构

(注:实线表示直线管理关系,虚线表示业务指导关系)


比利时达米恩基金会

支持中国结核病控制项目

一、背景

达米恩基金会1982-1987年开始为中国麻风病专家提供各种资助参加国际培训和会议。1988年起开始资助中国的麻风病防治规划,90年代初开始系统地支持西藏自治区、福建省和广西自治区的麻风病控制规划(福建和西藏分别于200012月和200412月结束)。1995年达米恩基金会首先在西藏开始了结核病防治试点,因此将支持领域逐步由麻风病控制转向结核病防治。2001年在内蒙古、2003年在青海、2006年在贵州,2008年在宁夏开始支持结核病防治。达米恩基金会支持的结核病防治项目与国家结核病防治规划密切合作。

20059月达米恩基金会在北京与卫生部签署了五年合作协议,合作期限为2006 年至2010年。按照协议规定,达米恩基金会将对广西麻风病控制规划以及上述省、自治区的结核病防治规划提供支持。

达米恩基金会与卫生部于2010年底签署了新的协议(谅解备忘录),协议为期三年,自2011年至2013年。

根据与卫生部新的三年协议,基金会援助的内容将由现代结核病控制策略逐渐转向结核病控制方面一些新的挑战,例如结核病人力资源的建设,耐多药肺结核,实验室新的诊断技术等。另外,达米恩基金还会根据当地的实际需求,随时对项目活动作出调整,对一些所需求的必要的活动提供及时的支持。特别应提到的是技术支持,通过医学顾问和管理官员的现场访问提供技术和管理方面的支持,以加强地方人员在实施国家结核病防治规划各项活动方面的能力。

二、目标

支持中国国家结核病防治规划,以达到国家结核病防治规划总目标。

三、实施周期

合作项目为期3年(20112013年)。

四、实施领域及其覆盖范围

(一)主要合作领域

1. 支持人员能力建设;

2. 支持耐多药患者发现和治疗以及医院感染控制;

3. 推广结核病诊断新技术。

(二)覆盖范围

内蒙古自治区、贵州省、西藏自治区、青海省和宁夏回族自治区5(自治区)

五、主要内容

(一)支持人员能力建设

通过各种在职培训和现场培训访问来提高结防工作人员的知识、技能和工作态度。每年为国家级和省级有关人员提供国际/国内医学和管理等方面的培训机会。为省、地市、县及乡村的有关人员提供包括实验室技术、室间质量控制、医防合作、数据管理、项目管理、感染控制、耐多药结核病防治和英语等培训。

每年将通过现场医学和管理访问支持各级人员的能力建设。

(二)支持耐多药患者发现和治疗以及医院感染控制

2006年开始在内蒙古自治区启动耐多药结核病防治试点项目,并逐步覆盖了宁夏、贵州和青海。为保证耐多药结核病病人的发现、诊断和治疗管理,达米恩基金会为各省配备了必要的实验室设备,并对实验室、结防和临床人员提供了多次培训。耐多药结核病防治试点项目为患者提供2年全程免费治疗、定期检查、初始住院及患者管理激励费用等。2011-2013年将继续资助治疗新确诊的耐多药结核病患者约30人。

2011-2013间还将在西藏自治区开展耐多药结核病防治的试点项目。

另外,在此3年期间,基金会将与国家结核中心协调与合作,举办多期有关感染控制、耐多药肺结核、培训师培训及数据分析等方面的培训班。

(三)推广结核病诊断新技术。

为了提高结核病患者诊断的准确性,达米恩基金会于2010年初开始在项目省试点和推广国际上新的诊断技术。2010年在贵州省贵阳市所有区县开展了荧光二级发光管显微镜试点工作,对实验室人员提供了相关的培训,并帮助省级人员对试点工作的结果进行总结和分析。青海省和西藏自治区将分别于2011年和2012年开展荧光二级发光管显微镜试点工作。2011年下半年,达米恩基金会将探讨在西藏应用耐多药结核病基因芯片检测法的可行性。

五、经费预算

项目经费预算为117万欧元,详见表5

5 比利时达米恩基金会支持中国结核病控制项目经费预算

年份

经费预算(欧元)

2011

431623

2012

412135

2013

327233

合计

1170991

六、组织架构与管理机制

2001年比利时达米恩基金会设立了北京代表处,负责中国项目的管理与实施。所有项目活动均在卫生部的领导下,由项目省与北京代表处合作及国家结核病预防控制中心的沟通协调下实施。

2011年新协议执行开始,根据合作谅解备忘录中达成的共识,将成立项目国家管理委员会和国家级项目办公室,以便于项目的实施。

项目国家管理委员会将负责确定并根据需要调整项目方向和内容;统筹协调项目内外资源;对项目进展进行监测、督导和评估。国家级项目办公室将负责项目的总体实施、协调与管理。(见图8

中国卫生部与达米恩基金会合作项目组织机构


卫生部国际合作司-法国梅里埃基金会

结核病防治项目

一、背景

中国是耐多药肺结核高负担国家之一,耐多药疫情十分严重,2007-2008年全国结核病耐药性基线调查结果显示,涂阳肺结核患者耐多药率为8.3%,据此估计,我国每年新发耐多药肺结核患者12万例,占全球每年新发耐多药肺结核患者总数的24%,位居全球第二位。同时,我国广泛耐药肺结核的形势也不容乐观,涂阳肺结核患者中广泛耐药率为0.7%,据此估算,我国每年新发广泛耐药患者9000例。广泛耐药占耐多药肺结核的8.2%,高于世界平均水平5.4%。自2008年起,我国利用全球基金经费开展耐多药肺结核规范管理工作,截至20124月,已通过全球基金、中国卫生部/盖茨基金结核病项目、科技部重大专项、比利时达米恩基金会项目、地方财政经费等在全国除西藏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以外每省份至少设立了1个耐多药肺结核诊治管理点,全国共77个诊治管理点。2011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全国结核病防治规划(2011-2015年)》,明确提出到2015年,以地市为单位开展耐多药肺结核诊治工作覆盖率达到50%,耐多药肺结核可疑者筛查率达到60%

“十二五”时期是我国耐多药肺结核防治工作稳步推进的关键时期。但是,由于我国地区之间经济发展不平衡,西部地区防治工作能力和质量相对滞后,如不加以重点帮扶,将直接影响全国规划目标的实现。为加强对我国重点西部地区耐多药肺结核防治工作的支持,2011年卫生部国际司与梅里埃基金会签署了耐多药肺结核防治合作项目意向书(2012-2017年),力图通过经费投入,弥补边疆少数民族地区结防人力资源的不足,提高实验室装备与技术水平,促进当地结防事业发展,为边疆稳定和民族团结做出应有贡献。

二、目的

加强西部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开展耐多药肺结核防治工作的能力建设,规范开展耐多药肺结核诊疗管理工作。

三、目标

(一)加强耐多药肺结核防治诊断能力,为项目地区建立结核分枝杆菌及结核菌耐药性诊断能力。

(二)为项目地区建立能够开展耐多药肺结核实验室、临床诊治、防治管理的人力资源队伍。

(三)参与耐多药肺结核防治方面的国际学术交流活动。

四、实施周期

20123-20173月,为期5年。

五、实施领域及其覆盖范围

(一)实施领域包含三方面

1. 提高涂阳病人发现,缩短耐多药确诊时间;

2. 加强全国结核病实验室网络中实验室人力资源建设;

3. 加强项目地区基本硬件设施和设备建设。

(二)覆盖范围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含所辖县区)。

喀什地区所辖喀什市、疏勒县、疏附县、英吉沙县、泽普县、莎车县、叶城县、麦盖提县、岳普湖县、伽师县、巴楚县、塔什库尔干等12个县市。

柳州市所辖柳南区、鱼峰区、城中区、柳北区、柳城县、柳江县、鹿寨县、融安县、融水苗族自治县、三江侗族自治县等10个县区。

六、主要内容

(一)提供耐多药肺结核国际研讨会和考察经费;

(二)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提供耐多药肺结核防治工作所需部分设备及耗材;

(三)加强耐多药肺结核防治人力资源的能力建设:为项目地区结核病防治人员提供临床诊治、防治管理等方面提供培训;

(四)提供项目督导和防治工作年会举办经费。

七、经费预算

项目经费约为100万欧元(840万人民币)[G1] 

(一)项目管理费128万元,主要用于项目年会、工作会、国家级对项目地区的督导等。

(二)国际交流活动90万元,用于项目地区和国家级相关人员参与耐多药肺结核国际交流活动。

(三)设备耗材配备384万元,用于市县两级耐多药肺结核快速诊断设备和生物安全柜等设备配备。

(四)项目地区人力资源建设与质量控制238万元,用于国家级对项目地区工作人员进行技术能力培训,自治区、地市的现场督导,熟练度测试等质量控制活动等。

八、 组织架构与管理机制

(一)项目管理委员会主要职责

1.负责审定合作项目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和预算。

2.确定项目执行单位。

3.决定项目执行中的重大事宜,协调项目执行中可能出现的问题。

4.对项目执行情况进行督导评估、宣传和经验推广。

(二)工作组主要职责

项目工作组主要职责

1.负责按年度制订项目实施方案、工作计划和预算,报项目管理委员会批准后组织实施。

2.每季度末向管理委员会提交中英文项目实施情况报告和相关成果总结,并负责向管理委员会提交年度工作报告。

3.根据项目协议及国家有关项目经费管理使用的规定,合理使用经费,并接受有关单位的审计。

4.负责项目日常组织管理工作。

 

C:\Users\ZHAOJIN\Desktop\绘图1.jpg

 

8  卫生部-梅里埃结核病防治项目组织机构


礼来耐多药结核病全球合作项目

一、背景

我国政府历来重视结核病防治工作,各级政府不断加强结核病防治承诺,国务院2001年下发了《全国结核病防治规划(2001-2010年)》(以下简称《规划》);形成了以政府投入为主的多渠道筹资机制,中央政府每年投入的结核病防治专项经费从2001年的4,000万元增至目前的5亿元;在全国范围内逐步建立了较完整的综合防治服务体系。2005年我国以县(区)为单位的现代结核病控制策略覆盖率达到了100%,新涂阳肺结核患者的发现率和治愈率分别达到了79%91%,如期实现了我国政府向国际社会承诺的结核病控制和《规划》的阶段性目标。

但结核病防治工作在发展中仍将面临着耐多药结核病、结核菌/结核病病毒双重感染、流动人口中结核病等诸多挑战。特别是耐多药结核病的疫情,20072008年全国结核病耐药基线调查显示:我国肺结核病人中耐多药率为8.32%,广泛耐药率为0.68%。据此估算,我国每年新发耐多药肺结核患者12万例,80%为农村患者,青壮年患者比例较高,没有性别差异。随着耐多药结核病人的增多,使我国结核病控制面临严峻的挑战,已经成为我们急需解决主要问题之一。

二、目的

通过加强耐多药肺结核卫生服务提供者培训,从而提高各级耐多药肺结核工作能力。

三、目标

(一) 编写耐多药肺结核标准化培训教材;

(二) 培养80耐多药结核病防治的中青年师资队伍,其中国家级20名,每项目省10名;

(三) 建立6个省级耐多药肺结核预防控制培训基地,其中东部省份2个,中部省份2个,西部省份2个;

(四) 探索全国可推广的耐多药肺结核培训模式。

四、实施周期

20121120171231,共5年。项目一期即2012-2013年为项目试点期,项目二期,即2014年到2016年为项目推广期。

五、实施领域及其覆盖范围

实施领域:耐多药结核病防治领域能力加强。

覆盖范围:在全国选择6个省份,在东部省份中选择辽宁省、福建省,在中部省份中选择江西省和河北省,在西部省份中选择四川省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并选择其中1个地市,覆盖该地市的全部区县和乡镇。


六、主要内容

(一)制作耐多药肺结核标准化培训教材

编写规范系统的耐多药肺结核标准化培训教材,教材内容主要包括耐多药结核病防治规划教材和实验室教材等。耐多药肺结核防治教材分为省级和地市级、县级和乡村级三套。实验室教材主要内容包括:痰涂片、培养、药敏试验和菌性鉴定、新诊断技术、质量保证等。

在项目第一年完成教材的编写,通过三个基地的试用、修改和完善,在项目第三年完成教材的出版和发行。

(二)建立6个耐多药肺结核预防控制培训基地

按照地理分布,在东部省份中选择辽宁省、福建省,在中部省份中选择江西省和河北省,在西部省份中选择四川省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立6个省级耐多药肺结核预防控制培训基地,并选择其中1个地市,覆盖该地市的全部区县和乡镇。

项目一期建立3个培训基地,项目二期建立3个。

(三)加强耐多药肺结核防治能力建设,探索耐多药肺结核培训模式

加强各级耐多药肺结核防治能力建设,探索全国可推广的耐多药肺结核培训模式,主要分三步走,第一步培训国家级和培训基地的师资队伍,第二步,由国家级和培训基地的师资为地市人员提供培训;第三步,以培训基地为基础,由省级和地市接受培训的人员为其所辖县区、乡镇以及村医等提供系列的耐多药肺结核的相关培训,并以培训基地为基础建立学员定期回访机制。

(四)评估

项目实施过程中,每年由国家级项目工作组,对每个培训基地进行年度考评;

项目最后一年,委托第三方对对整个项目的实施情况以及实施效果等进行综合评价。

七、经费预算

经费额度:263万美元。

八、组织架构与管理机制

所有项目活动由中国疾控中心管理及审批,礼来基金会委托第三方United Way Worldwide承担项目经费拨付和监管[G2] ,中国疾控预防控制中心结控中心承担项目的具体实施工作。(见图9)。

 

 

 

 

 

 

 

 

 

 

 

 

 

 

 

 

 

 

 


耐多种药物型结核病防治项目组织架构

 

 

 

 

 


中美结核病感染控制合作项目

一、背景

2009年世界卫生组织的资料,中国的结核病负担高居全球第二位,估计每年新发肺结核患者达130万。耐多药肺结核也是结核病控制中面临的一个重要问题; 预计5%的初治结核病例和26%的复治结核病例为耐多药肺结核患者。院内感染控制措施不足是耐多药结核等呼吸道传染病发生和传播的危险因素之一。多项研究证明,低、中、高不同配置水平的医疗卫生机构中均有医患间和患者间传染的风险。在中国,医疗卫生机构是结核病等呼吸道感染性疾病传播的高危场所,在已知的结核病病例职业归类中,医疗卫生行业是最常见的职业之一。

2009年,中国首次推出了中国结核病感染预防控制手册。但不尽人意的是,中国目前还缺乏有关结核病感染控制的文献资料,对干预、减少结核分枝杆菌传播的有效措施经验还非常不足。因此,中国结核病感染预防控制手册主要根据中国专家意见、国际共识以及其他国家的控制经验编撰而成,缺少对中国实际情况的总结。为加强中国结核病感染控制能力,2010年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结核病预防控制中心与美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共同在内蒙古自治区开展了医疗卫生机构结核病感染控制的合作项目,对中国全国结核感染防控手册的可行性进行了评价,并测量了医疗卫生工作者的结核菌感染及患病的基线水平。为了进一步加强内蒙古自治区项目医院的感染控制能力,2011年度结控中心与美国CDC的专家共同对在内蒙古自治区开展的结核感染控制项目的成果进行分析与推广,对医务人员的结核感染率进行追踪随访,测量乡村医务人员结核菌感染及患病的基线水平,并对医务人员进行培训。

二、目的

本项目旨在加强中国各级卫生机构的结核病感染控制能力

三、目标

本项目的具体目标为:

(一)评估中国结核病感染预防控制手册的可行性;

(二)对中国结核病感染预防控制手册使用开展试点活动并在试点结果的基础上对手册进行修订;

(三)测量医务人员结核分枝杆菌感染和患病的基线水平;

(四)建立中国结核病感染预防控制手册实施的标准操作规范。

四、实施周期

项目实施周期自20096月至20129月。

五、领域及其覆盖范围

项目主要应用于结核感染预防控制领域,目前覆盖了内蒙古自治区46家医疗卫生机构。

六、主要内容

(一)对2009-2010医疗卫生机构结核病感染控制合作项目进行随访追踪

2009-2010项目结果为基准,对参与调查的省、市、县级医务人员结核感染情况在第一年(2011年)和第二年(2012年)内的感染率和患病率的变化进行追踪随访,并对其相关风险因素进行评估。结控中心和美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将联合以报告和文章的形式对相关成果进行汇编、分析,并加以推广,内容涵盖医务人员结核感染控制知识行为调查结果、结核病感染与患病筛查结果以及对卫生机构的调查结果。

(二)测量内蒙古地区村医结核新发感染率

2011年对内蒙古地区县级及地市级结防机构的医务人员进行结核感染控制调查,内容涵盖对乡村医务人员结核感染控制知、信、行调查,结核感染与患病筛查(影像学检查、结核菌素试验、和γ干扰素释放射血项检测)。2012年度将对参与调查的内蒙古地区村医结核感染情况在一年内的变化进行追踪随访,并对其相关风险因素进行评估。这一结果将与医院内医疗卫生工作者的数据进行比较进而探究加强结核感染控制的优先领域和人群。

(三)评估并完善《中国结核感染控制标准操作程序》

在内蒙古和其他代表省份的医疗卫生机构试行《中国结核感染控制标准操作程序》。召集专家研讨会,根据项目试行结果, 卫生部、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美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内蒙古和其他代表省份共同讨论, 对国家结核病感染控制标准操作规范进行修订、完善。印刷出版修订后的标准操作规范,并在全国范围内发放。

(四)国家级感染控制培训

项目拟举办国家级结核病感染控制年度培训班,由结控中心和包括美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在内的国际专家共同参与。 培训后将再次开展知信行问卷和行为观察调查以评估培训教材和课程的效果,以此为基础对教材和课程进行完善修订以便向全国推广。

(五) 耐多药结核病诊断治疗医疗卫生机构的感染控制调查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美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世界卫生组织和盖茨基金会于2009-2011 年度共同开发了评估中国医疗卫生机构结核感染控制策略和执行情况的检查清单。在2012年度,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将组织若干专家小组运用这一清单对全国治疗耐多药结核病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独立检查。这将有助于发现中国目前结核感染控制领域的优势和薄弱环节,为确立需要进一步改善的设施和执行的优先领域提供基础。并有针对性的对相关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干预措施, 随后进行评估。

(六)耐多药肺结核患者及接触者调查

本活动将通过对耐多药肺结核患者接触者进行结核菌素试验和 酶联免疫斑点试验检测了解结核病感染状况,并检测感染者发病情况;同时对耐多药肺结核患者患者和接触者进行问卷调查,了解影响结核病感染和发病的相关影响因素; 分析耐多药肺结核患者接触者调查实施的可行性、资源和培训需求以及实施过程中的主要困难。

七、经费预算

项目2011-2012年度总预算为349264美元(约合人民币2277482元), 其中包含新经费253421美元(约合人民币1673670元),以及2010-2011年度延期经费为95843美元(约合人民币603812元)。

项目经费每年分14 次拨付,结合已签署的活动申请表、资金的使用进度与剩余情况,经由项目办公室审核,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规财处复核后将拨付到各级执行机构账户。财务报账依照活动申请表等相关支持文件进行。

 

八、组织构架与管理机制

中美合作项目的组织管理结构包括:项目管理机构包括合作委员会和项目办公室。如有必要,双方可邀请本国其他部委、地方卫生主管部门、科研学术机构和组织的代表作为观察员参加。项目办公室将招聘技术顾问,在项目执行过程中提供建议。项目组织机构见图10

(一)项目合作委员会职责

1. 向中国卫生部部长和美国卫生与公众服务部部长汇报项目进展,并就重要合作事宜提出建议;

2. 以最高效率及时批准五年战略规划和年度合作总体计划;

3. 调整合作项目办公室的管理机制;

4. 指导和评估项目的执行;

5. 协调与项目相关的政府部门和机构的活动。

(二)项目办公室的职责

1.   根据批准的五年战略规划,共同制定合作项目的年度执行计划;

2.   组织召开合作委员会会议;

3.   负责项目的日常管理;

4.   检查、监督和评估项目进度;

5.   协助各参与方开展合作,例如国家级、省级和地方有关机构;

6.   在该谅解备忘录生效后双方认可的时间范围内,制定与该备忘录条款和规定一致的管理手册;

7.   定期向合作委员会提交项目实施进展报告(包括财务报告);以及执行合作委员会的其他决定。

(三)项目执行单位的职责

负责本地区项目的组织和实施,并负责本地区工作的督导和项目总体工作的总结,并及时上报给国家级项目办公室。


10  中美合作项目组织结构


 

日本国际协力机构中日公共卫生项目访问

 

一、背景

2010年起,卫生部与日本国际协力机构(JICA)就日方拟支持的技术援助项目——中日公共卫生项目进行了多轮磋商,在广泛听取卫生部疾控局、应急办等多部门意见的基础上,双方在疾病预防控制领域,特别是结核病防治、免疫规划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等多方面达成合作共识。卫生部作为JICA的对口合作单位,与JICA开展合作,共同开展国家级公共卫生政策规划管理项目。

二、目的

加强对中国公共卫生问题的对策制定和实施能力,促进中日行政官员等相关人员的信息交流和建立沟通渠道。

三、目标

加强对中国公共卫生问题的对策制定和实施能力,促进中日行政官员等相关人员的信息交流和建立沟通渠道。项目研究领域与预期成果

(一)结核病:通过基于“循证医学”的结核病防控对策有效性的研讨,加强结核并防控对策;

(二)扩大免疫规划(EPI):本项目所取得的知识、建议等得到有效运用,EPI项目(尤其是麻疹对策、补偿制度、风险沟通等)得以高效推行;

(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加强中日双方共同面对的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范和应对能力建设,建立相关机构的联系与合作。

四、实施周期

2012年至2015年。

五、实施领域及其覆盖范围

实施领域:结核病、扩大免疫规划、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覆盖范围:主要支持中方人员赴日研修,日方专家来华交流以及双方合作举办研讨会等合作。

六、主要内容

1. 在上述领域派遣中方人员赴日研修;

2. 日方专家来华交流访问;

3. 双方合作举办研讨会。

在为期4年的项目执行期间,中方将派遣30余名专业技术人员赴日研修,并将与日方在结核病、、扩大免疫规划、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方面举办研讨会、进行专题交流等。

七、经费预算

日方负责赴日研修人员、日方来访专家以及举办研讨会的所有费用。

八、组织架构与管理机制

项目由卫生部国际司管理及审批,疾控局负责业务指导与协调,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结核病预防控制中心承担结核病领域的实施工作。


 [G1]项目一期由实验室负责,经费由临床中心监管。 项目二期主要由耐药部负责,部里尚未确定二期经费的监管模式。

 [G2]经费管理细节尚未确定

 

Copyright 2007-2008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2007-2008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结核病预防控制中心 www.chinatb.org
E-mail: nctb@chinatb.org
ICP备案编号:京ICP备0504264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