肺结核治疗新政 惠及千家万户

2011-01-06

    肺结核病的预防和控制工作是当前世界各国面临的共同难题。近20年来,随着新移民(流动人口)大量出现、HIV/TB双重感染大量增加、初始治疗不彻底或治疗失败导致的耐多药结核病的涌现;结核病越来越成为一个世界性的公共卫生难题。我国是WHO公认的世界上22个结核病高负担国家之一,结核病人绝对数量居世界第二位,是我们政府面临的重大棘手问题。
    中国各级政府对结核病防治工作越来越重视,投入力度越来越大。湖北省鄂州市委、市政府历来都高度重视结核病防治工作,从2011年开始,结合鄂州市在湖北省最先实行基本医疗保险“三保合一”的特点,将肺结核病的治疗纳入门诊慢性病补助范围。即:参加城镇职工医保的的病人补助标准为2000元/疗程,其中参加公务员补助或补充医疗保险的人员补助标准则为2500元/疗程;参加城乡居民医保(二档)补助标准为1500元/疗程;参加城乡居民医保(一档)补助标准为1000元/疗程。同时,市人社会局、市卫生局规定只有在市疾控中心结核病防治所进行了登记、诊断和完成全程治疗的肺结核病人才能享受以上医保政策。
    另外,肺结核病人在市疾控中心结核病防治所登记、诊断和治疗过程中,除享受以上医保政策外,还享受以下政策:一是免费诊断性治疗。对部分未明确诊断的可疑肺结核病人,可给予14天的免费抗感染的诊断性治疗;二是免费检查。所有疑似肺结核病人市结防所均给予一次免费痰检和胸部X线检查。对确诊的活动性肺结核病人在全程诊疗和管理期间免费给予痰检和1次疗末胸部X线检查。三是免费抗结核治疗。初治活动性肺结核病人给予一次免费的标准化疗方案治疗:2H3R3Z3E3/4H3R3;复治涂阳肺结核病人给予一次免费的标准化疗方案治疗:2H3R3Z3E3S3/6H3R3E3或3H3R3Z3E3/6H3R3E3。四是免费管理。对确诊肺结核病人在6~9个月治疗期间,实行随访和在医务人员直接面视下的督导治疗。
    以上政策的实施是对广大市民一件重大利好,对鄂州市结核病预防和控制工作相信会起到极大的促进作用,能切实减轻广大市民经济负担,实现我市广大市民在治疗肺结核病时基本不出钱或出很少钱的目标。
 (湖北鄂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吴纪明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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