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首页>最新视野

权威发布!企业如何应对疫情?


时间:2020-02-18


 

企业做好新冠肺炎防护攻略

第三期

  疫情应对

  各企业要根据生产经营特点,结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情况,认真做好复工复产前以及生产过程中防护、疫情应对、个体防护等疫情防控措施。

  1.排查发现密切接触者怎么办

  排查发现的密切接触者,用人单位应立即报告属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并根据其要求配合实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或居家医学观察。

  2.医学观察情况及时报备

  用人单位应根据当地政府要求,配合组织对从疫情重点地区返回或接待过疫情重点地区人员的员工进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或居家医学观察,观察期限为返工后14天。有关人员信息和情况应及时向所在社区报备。

  3.观察期间不得外出

  如需医学观察的,应将其安置在相对独立、通风良好的单人房间,观察期间不得外出。

  4.对观察对象统一管理

  在单位医学观察期间,由指定的管理人员对观察对象每天早、晚各进行一次体温测量,并询问健康状况,填写医学观察记录表。对于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或居家医学观察的人员,纳入当地政府、社区统一管理,单位也应及时了解相关员工健康状况等信息。

  5.管理人员应做好个人防护

  指定的管理人员应做好个人防护。尽量减少与观察对象近距离接触,尽可能保持一米以上距离;避免与观察对象用品的直接接触,如避免直接接触牙刷、香烟、餐具、饭菜、饮料、毛巾、浴巾、床单等。

  6.指导观察对象进行餐具和室内环境消毒

  指导观察对象进行餐具和室内环境消毒。为观察对象准备含氯消毒剂或75%酒精,督促其每天清洁、消毒经常触碰的物品,如床头柜、床架及其他家具和生活必需品等。餐具煮沸消毒15分钟。

  7.出现症状及时就诊

  在单位进行医学观察的员工一旦出现以下任何症状,包括发热、寒战、干咳、咳痰、鼻塞、流涕、咽痛、头痛、乏力、肌肉酸痛、关节酸痛、气促、呼吸困难、胸闷、结膜充血、恶心、呕吐、腹泻和腹痛等,单位应立即向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并及时安排该员工到定点医院就诊。

 

Copyright 2007-2008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2007-2008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结核病预防控制中心 www.chinatb.org
E-mail: nctb@chinatb.org
ICP备案编号:京ICP备11024750号-9